【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含监督渠道)
政策依据 | 《安徽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方案的通知》(皖农合组〔2013〕4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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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 | 补贴对象 | (一)县级示范合作社:符合《霍山县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霍农组办〔2011〕05号)要求。 (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符合《关于印发霍山县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霍政办〔2014〕36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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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 | 霍山县 | ||||||
补贴标准 | 乡镇级优秀产业带头人每人给予5万元奖补;村级优秀产业带头人每人给予3万元奖补。 每个“三变”改革村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每个承接主体给予4万元扶持资金。 合肥农展每个参展主体0.5万元的参展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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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程序 | (一)乡镇推荐:要在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基础上,各乡镇要按照上述评审条件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乡镇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分别不多于两家,认真审核把关,填写推荐表。 (二)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取。 (三)党组复核:专家评审后的名单,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上复核。 (四)批准发布:复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组批准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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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提供“三证合一”的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复印件; 2、县级示范合作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表; 3、合作社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部分成员账户表(复印件); 上年度到申报期家庭农场基础台账的复印件; 4、市场监管部门出具年度信息报告证明; 5、合作社、家庭农场各项制度上墙的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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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64-5038392 | ||||||
受理单位 | 霍山县农业农村局农经股 | ||||||
办理时限 | 一年一次 | ||||||
联系方式 | 0564-5038392 | ||||||
办理结果 | 已完成 | ||||||
监督渠道 | 举报电话 | 0564-5022559 | |||||
地址 | 霍山县住建大厦1309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