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南】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政策依据 | 《安徽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方案》(皖农合函【2013】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皖政办【2013】35号) | |
申请指南 | 补贴对象 | 本年度新评定的县级示范合作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B3:C12B3:C13B3:C12 |
补贴范围 | 县内 | |
补贴标准 | 每户1万元 | |
申请程序 | 1、乡镇推荐:在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基础上,各乡镇按照年度示范评定文件推荐,认真审核把关,填写推荐表。 2、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评审,择优认定。 3、党组复核:拟认定的名单提交农业农村局党组复核审定。 4、批准发布:复核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文件形式发布。 | |
申请材料 |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县级示范合作社、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表; 3、合作社上年度财务报表、家庭农场上申报期的基础台账复印件 4、市场监管部门正常年报证明; 5、合作社、家庭农场各项规范建设的图片及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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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564-5038392 | |
受理单位 | 霍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 | |
办理时限 | 一年一次(具体时间以当年县级文件为准) | |
联系方式 | 0564-5038392 | |
办理结果 | 以文件方式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