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开表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霍霍市监处罚〔2022〕249号 |
销售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
霍山县尚谷源茶厂 |
92341525MA8L9BBY86 |
|
销售标签上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8元;2、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