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 | 引导村民参与村庄规划需要做好这几点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村庄规划要注重对全域全要素资源的管控治理,需要村民的理解接受和配合执行。
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府干预村庄发展的行为;对村民而言,参与村庄规划是一种自下而上进行村庄自治的行为。
尽管在35号文中已经明确“乡镇政府应动员、组织村民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在调研访谈、方案比选、公告公示等各个环节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但实际情况是,村民参与的时间、方式、内容都由规划编制方及组织方决定,村民只是被动参与。一方面,“短平快”的意见征集方式,导致规划人员与村民缺乏深入的沟通,搜集到的意见难以反映村民的真实想法;另一方面,现场沟通只获取了留守村民的意见,外出村民难以获得表达意愿的路径,而外出村民通常是能力素质较强的青壮年,是村庄未来发展的主要力量,参与路径不畅剥夺了外出务工人员等乡村能人有效参与村庄规划的机会;此外,当前村民参与规划更多的是在规划成果公示环节,并未参与到规划编制的全过程之中,参与过程不连续、参与时间短暂以及参与深度有限,使得村民参与流于形式,难以保证村民参与的有效性。
《通知》指出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要严格落实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做好村民讨论、方案比选、方案公示等工作,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引导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献计献策,增强村庄规划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在延川县太相寺驻村建设过程中,中心将村民划分为“在村村民、外出务工村民、城市化村民和新村民”四大类,并针对不同类型村民选择不同的交流方式及工作重点,建立了“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的治理工作平台,确保每一位村民都有机会为村庄发展发表观点、提出诉求,在一次次矛盾冲突的显化及化解过程中促成了村民共识,共同成为推动村庄规划建设发展的主体力量,并因在疫情期间主动发起家园自建活动而受到县政府的肯定和表彰。因此,为全面提高村民参与的广泛性及有效性,地方政府及规划编制队伍要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摒弃只注重程序无错、成果形式完整的表层思维,让人民群众通过全面参与村庄规划全过程来真正发挥决定村庄未来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