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关幼儿园学籍管理规定
为严格幼儿园学籍管理制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保教质量。我园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点,特制订我园学籍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教务主任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或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相应医院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学生统计工作
1.做好毕业班幼儿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对毕业的幼儿发放毕业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教育局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变动情况登记表,并上报教务处。
2.关于幼儿休学: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过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