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职称评聘及岗位晋级实施方案

2025-03-20 11:39 来源:霍山县城关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方案经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霍山县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霍教工委【2024】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岗位晋升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霍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用人机制,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和晋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改革,注重实效、激励先进。确保岗位聘用和岗位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教师职务岗位晋基本条件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七)符合职称聘用的基本条件、业绩条件等。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一级、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办法

将符合相应职称评聘的教师,按所晋的专业技术等级,根据人社局核定的职称评聘数量,严格落实“双百分”制,按得分高低确定职评和晋级人选。第一块是资历条件,总分100分,包括教龄、任期、学历等,合理设置权重。第二块是绩效考核得分,总分100分。自2024年秋学期开始,接下来五年采取渐进纳入办法

一)工作资历方面

 1.教龄每年3分,根据【2016皖教秘师24号文件,在岗脱产进修计算教龄,参加工作时间以教育局档案年龄为准。

2.任期每年2分,任期时间,职称聘任参照其他相关规定说明2条,教师岗位晋级参照其他相关规定说明4

3.高职低聘人员每低聘一年0.5分。此条仅限于职称评聘,不涉及教师晋级

4.对于评聘副高级职称的,若一级教师职称评定属于评而未聘人员,取得一级教师资格至正式聘用期间,每年加0.25分。此条仅限于职称评聘,不涉及教师晋级

5.学历:合格学历3分(小学、初中大专学历),每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加1分(根据安徽省教育委员会、安徽省人事厅教成(1998)26号文件规定,取得双专科毕业证书人员享受本科待遇,双本科需要双本科毕业证书)。

6.任期内担任班主任、二级机构的,每干一年,班主任加0.5分,副主任加0.5分,主任加0.6分,副校长0.7分,校长0.8分(中心校二级机构人员提升一个档次,如:中心校副主任等同于主任加0.6分)兼职人员以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最终得分不得超过10分,超过10分按10分计算。其中外调人员班主任以教育局资料或证明为准。

    以上参评人员最高得分100分,根据排序,折合相关人员的得分。

(二)绩效考核得分

1.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方采取渐进式纳入:

(1)2025年职评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按20%纳入。(测算方法是:各校(园)绩效得分排名前20%人员得20分,排名在21%至40%人员得18.5分,排名在41%至60%人员得17分,排名在61%至80%人员得15.5分,排名在81%至100%人员得14分。)

2026年职评和晋级以2024-2026两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40%纳入,即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排名得分+2025-2026学年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

2027年职评和晋级以2024-2027三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60%纳入,即三学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

2028年职评和晋级以2024-2028四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80%纳入,即四学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

2029年职评和晋级以2024-2029五个学年度考核平均得分按100%纳入,即五学年度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

(2)在渐进式过程中,教师在任期内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等应合理赋分,可从各项教育教学成果中选取最好三次参与赋分,但应剔除已纳入绩效考核的部分,如2025年中高评审时,应为资历条件得分+2024-2025学年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任现职以来各项教育教学成果中最好的三次(不含2024-2025学年);2026年中高评审时,应为资历条件得分+2024-2026学年绩效考核排名得分+任现职以来各项教育教学成果中最好的三次(不含2024-2026),以此类推。

(3)2029年开始,职评以临近基本任期(中级评高级前5个学年,初级评中级前4个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分加资历条件得分确定申报人选,晋级以临近基本任期(中级晋级前3个学年、高级晋级前4个学年)绩效考核平均得分及资历条件得分确定申报人选。

(4)在渐进式过程中,教师任现职以来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等应合理赋分。其中2025年职评中,教育教学成果得分合计得分不超过80分;2026年职评和晋级中,教育教学成果得分合计得分不超过60分;2027年职评和晋级中,教育教学成果得分合计得分不超过40分;2028年职评和晋级中,教育教学成果得分合计得分不超过20分;2029年职评和晋级将不计算2024年之前的得分。

2.工作能力方面。

(1)任期内表彰:①获政府表彰,按国家、省、市、县、镇(乡)分别给予5、4、3、2、1分。②获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按国家、省、市、县、镇(乡)分别给予2.5、2、1.5、1、0.5分(若职评为体育、音乐、美术、幼儿学科教师,其相对应部门表彰等同于教育部门表彰);③获其他部门表彰,按省及以上给予1.5分,省级以下给予1分(市、县);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优秀学员按照同类同级别折半计分(同级别只计最高一次)。以上每项可选取最高的三次计分。

(2)任期内按照省、市、县三个等级,学科带头人依次43、2分;骨干教师3、2、1分(只记最高分一次)。

(3)任期内按照省、市、县三个等级,教坛新星依次3.5、2.5、1.5分,教学能手依次2.5、1.5、0.5分(只记最高分一次)。

(4)任期内获国家级、省级劳动模范分别加5、3分。

3.教育教学实绩方面。

1.任期内,在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游戏活动、环境创设等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等活动获奖的,照国家、省、市、县、镇(片)五个等级,国家级(5、4.5、4分)、省级(4、3.5、3分)、市级(3、2.5、2分)、县级(2、1.5、1分)、镇级(片区)(1、0.75、0.5分);视频课获奖其他类型的优质课)按同级别折半计算;同一系列只计最高一次,要有正式通知和比赛结果等;个人参加的各种比赛、网络大赛等一律不认可。选最好的三次,但同一批次活动只记最高等级得分(上述文化、体育部门主办获奖的只对申报美术、音乐、体育、幼儿学科的教师记分)。少先队课程比赛比照同等级别执行。

(2)任期内,辅导学生获国家、省、市、县、镇奖的,分别给予1.25、1、0.75、0.50.25分,选最好的三人次计分,同一批次活动只记最高等级得分;(本项需出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3)任期内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在网上参与评选的优课、微课、信息化大赛、多媒体软件制作在国家、省、市、县级获奖,分别给予2.5、2、1.5、1分,选最好三次计分。(同一课只记最高等级得分)(本项需在网上可查证)。

4.教研科研实绩方面。

(1)任期内教育教学论文按国家、省、市、县奖项依次加2、1.5、1、0.5分,选取最好三次计分。

(2)任期内一个项目获奖如论文、信息技术设计、论文发表、作业设计等集体项目参赛获奖,排名第一按照等级加分,其它人员按等级折合75%加分。

5.支教方面。

从2021年9月起任期内全职支教2.5分,兼职支教1分(在线课堂以上级文件为准),2021年9月之前的支教人员仍按照原衡山镇中心学校规定加5分,只计一次,不累计计分。(因分数均下调,故将原来的10分下调至5分)

6. 其他方面。

为鼓励教师在我辖区迎驾厂小学任教,在迎驾厂连续工作3年加1分,连续工作6年加2分,连续工作10年加3分。

四、其他相关规定说明

1.对于乡镇通过选调考入我校的老师,采取“高职低聘”,即高级教师低聘为一级教师,一级教师低聘为二级教师。低聘后可以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审综合打分入选后直接聘用。

2.职称聘任的“任期内”是指评聘相应职称前的低一级职称聘任年限。

    3.综合评分相同的,按照教龄、年龄顺序优先排序。

    4.教师岗位晋升同样采取以上打分的方法。岗位晋升的“任期内”界定为晋级新岗位上一段(原岗位)的时间年限实绩材料、获奖证书等,提供的考核材料即是此时间段内的实绩。如:9级进8级,提供晋升9级以后的相关证书材料,以此类推。

5.自2024年9月开始,教职工基本任期内个人效考核得分有低于60分的,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和岗位晋级。

五、本实施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霍山县衡山镇西城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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