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东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霍山县城东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保证学校固定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总务主任为管理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二、固定资产的采购、登记
1.固定资产的采购依据学校《采购管理办法》。
2.购置的固定资产类物品,经总务处登记后才能使用。
三、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要求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总务处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四、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总务处会同财产保管员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登记、使用、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经总务处审核后上报园长审批,进行资产报废处置,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资产处置要填报《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上级审核批准处置。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霍山县城东幼儿园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原则
学校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有效的原则,做到“公布地点公众化、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热点问题专项化”。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收入支出情况;
2.学校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动、处置情况;
3.学校大额支出申报及实施情况;
4.学校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5.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6.校内资助资金发放等;
7.教职工及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汇报经费收支情况;
3.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四、财务公开的范围
财务公开要面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和以家长委员会为代表的社会发布。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严格遵照《中小学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控制度、经济责任、财务信息披露等制度,加强资金支出控制,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成立以园长为组长、包括工会、财务、教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学校财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