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东幼儿园教研成果奖励制度

2025-03-20 10:58 来源:霍山县城东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鼓励教师进行本科学历的自我培训学习。

2.刊物上发表交流的经验论文、教学活动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的,在镇级继续教育简报中刊登奖励100分,被网上平台采用一次200分;县级获奖获发表一等奖奖励2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00分,市级、省级按以上类推逐级提高100分。

3.课题研究方面:课题经研究实施并结题之后,为肯定其研究过程,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加100分,成员即加50分。幼儿园视课题成果质量的具体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加300分、200分、100分。县市级获奖依次推多加100分。

4.教学评比活动:园内公开教学、基本功比赛、环创布置评比等活动获一等奖奖励200分、二等奖奖励15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县级活动获一等奖奖励3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市级、省级、国家级以此类推每级增加100分。一节课连续在镇、县、市等获奖以最高级一次性奖励。

5.接受园级对外展示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工作按照工作量、强度、性质加50分、100分、150分、200分。

6.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舞蹈类获县级一等奖奖励200分,二等奖奖励15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美术类、语言类获县级一等奖奖励150分,二等奖奖励100分,三等奖奖励50分。市级、省级获奖按以上类推逐级提高100分,一个作品同时获奖以最高级一次性奖励。

7.凡参加继续教育并合格者每学期奖励300分。年终园内继续教育优秀者奖励100分,镇级奖励200分,县级奖励300分。

8.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减50分,且事后必须补足完成、工作态度马虎、不负责减100分、工作完成但质量差减100分;极差的减200分。

10.学期末,不参加园内任何活动、无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态度马虎、工作主动性差,扣学期平均奖20%。

11.凡违反本制度任何一条,考核扣50分,态度不端正扣100分,影响园正常工作开展、影响园声誉扣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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