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城东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省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校根据自身实际特制定霍山县城东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幼儿园的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持证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的防控责任:园长赵冰淋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3.成立由园长赵冰淋为主要责任人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如下:
组 长:赵冰淋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陈蕾协调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发生突发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督查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余银银负责构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各项制度并检查落实,督促、检查食堂日常运营工作,把控食堂食材采购品种,进行食堂满意度的测评。
杨波负责安排幼儿园建筑及设施的维护、维修、 负责食堂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等。
刘杨责对食堂每天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索票索证等),负责食堂餐具的消毒检查和验收,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测,负责检查食堂每餐的留样情况。
二、把好食材采购关
1.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制度,确保购进的食材来源正规可追溯。
2.禁止采购、饲养、现场宰杀活禽,严禁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
3.严禁使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材料。
4.监督管理员:刘杨
三、严格落实消毒保洁制度
1.做好餐具、用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每天消毒,建立清洗消毒记录台账。
2.按规定做好食堂各功能区和楼梯、过道、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以及就餐桌椅、就餐场所的全面卫生清洁和消毒杀菌工作。
3.保持食堂和就餐场所的良好通风,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四、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1.食堂食品安全员,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调查和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存在卫生防疫风险、未办理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安排上岗。
2.工作期间落实好员工健康监测,对存在发热、咳嗽、腹泻、感冒、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立即停岗就医。
3.食堂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着装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手部清洁。
五、把好加工操作关
1.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2.食堂严禁提供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类食品。
六、做好餐具和餐厨废弃物管理
1.食堂从业人员应按规范要求餐后立即将餐具进行收集、清洗、消毒。
2.按规定在食堂和就餐场所配备脚踏加盖式垃圾桶并放置垃圾袋,就餐后将餐厨废弃物放入垃圾桶中。
3.每天定时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及时将餐厨废弃物按规定处置到位,做到即产即清。
七、按规范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1.配备专用食品留样柜和食品留样盒。
2.按规范留样(不少于125克)。
3.加贴留样标签,记录留样台账。
八、严禁活禽和宠物进入食堂和就餐场所,做好食堂和就餐场所的防鼠、防尘、防蝇虫等“三防”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