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新城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霍山县新城小学内所有校舍及附属设施。
二、安全责任制度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舍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各班级班主任及相关功能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班教室及所负责区域的校舍日常安全管理。
定期召开校舍安全管理会议,研究解决校舍安全问题,将校舍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教职工绩效考核。
三、日常检查维护制度
建立校舍日常巡查制度。学校安排专人每天对校舍进行巡查,检查内容包括建筑主体结构、屋面、墙面、门窗、楼梯扶手、水电设施等,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学期开学前、放假后以及汛期、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前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校舍安全状况,制定维修维护计划。
及时维护维修。对巡查和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消除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校舍,并设置警示标识,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整改。
四、建设与改造制度
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办理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单位进行施工,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校舍建设和改造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防止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对师生造成伤害。
五、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校舍安全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校舍建设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维修记录、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等。
安排专人负责校舍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易于查找。
校舍安全档案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资料,要长期保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销毁。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将校舍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定期对师生进行校舍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组织教职工学习校舍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使其熟悉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在新校舍投入使用前,对师生进行专门的使用安全教育,使其了解新校舍的功能布局、安全设施设备使用方法等。
七、应急处置制度
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应急救援措施。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发生校舍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师生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