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衡山镇城关中心学校安全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安徽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城关中心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现状,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在县教育工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以生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风险管控和责任落实,根据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特点和需求,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我校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使我校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备,“三防”建设资金得到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不断增强。努力实现学校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大事故“零发生”的工作目标,争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逐年递减的效果。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安全是学校谋发展、创品牌的基础的意识,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全盘工作的首要位置,建立安全管理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参与制定、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
(二)加强“三防”建设,打造平安校园
1.加强校园安全人防建设。学校要加强与正规保安公司的合作,配齐配强专职保安员,聘请有资质、责任性强的保安担任学校安保工作。保安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必须持证上岗,要熟悉门卫管理规章制度,熟悉物防设备的使用和技防设施的操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查验登记制度。
2.加强校园安全技防建设。在校园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系统,落实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系统的值守,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使用。视频存储要求达到30天以上。
3.加强校园安全物防建设。按照要求配齐门卫室的物防八件套,做到保安人员人手一套,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装、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各学校、幼儿园门口要设立隔离栏、防撞墙等硬质防冲撞装备。
(二)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课、国旗下的讲话以及安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突出抓好交通、消防、食品、防溺水、防踩踏、防欺凌等教育;强化对家长的宣传,通过家访、家长会、短信、微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建立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每个学期至少开设6节安全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计划、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安排,至少组织一次法治专题讲座。2023年起,所有学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必须纳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设安全教育课程、举办法制教育讲座。
(三)强化应急演练,筑牢安全防线
各校园要设立紧急避难场所,树立应急避难场所警示牌,在人员密集的教学楼、宿舍过道张贴紧急逃生疏散示意图,悬挂应急逃生指示标志,结合季节特点和地理位置,各小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逃生(反恐防暴)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定期邀请救护、救援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各类急救、逃生等现场演示,切实增强师生识险、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
(四)强化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
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台账,每学期“开学前全面排查、每月定期排查、日常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须登记入册,建立台账,落实整改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定期跟踪查验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计划,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对自身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予以警示并及时报告当地收府和教育部门。
(五)抓住重点领域,形成长效机制
1.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加大消防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要突出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场所,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计算机房等重点部位的管理,落实“日巡月查”,确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突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4月份至10月份是预防学生溺水的关键时期。各校园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的“六不准”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防溺水的宣传教育,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加强监管,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配合乡镇、水务部门在重点水域、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安装防护设施、开展巡查值守,建立三位一体防范体系,杜绝发生学生发生溺亡事故。
3.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按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完善与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及时升级校车监控平台,完善校车安全信息化管理手段,强化校车准入管理,加强校车风险管控,依法查处超速、超员、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黑校车”和幼儿接送车辆的整治力度,配合交通部门在校园周边建立警示牌、标划斑马线,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疏导工作,解决上下学时段周边拥堵问题。
4.加强学生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改善学校食堂卫生设施与条件,实现校园食堂“亮化工程”。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药监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和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关,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等管理措施,加强食堂饮用水管理,严防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5.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高度重视心理疏导对学生生命健康的积极作用,各校园要建立心理咨询室,有专业的心理学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对特殊学生群体及行为有偏差的特异体质学生群体的极端、怪异、反常行为进行跟踪,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采取心理危机干预。
6.积极预防学生欺凌。按照《关于防止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高度重视学生尤其是特殊学生群体的管理,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认真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摸排,及时发现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通过疏导,严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7.严格防范拥挤踩踏事故。加强对教学楼楼梯、扶手和楼梯间设施的检查与维护,确保各类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确保教室前后门都能随时打开,便于紧急情况及时疏散。加强学生日常上下楼梯常规安全指导和教育,严禁在楼道、楼梯上做危险动作。严格落实楼道、楼梯及校园重点部位值班管理制度,课间休息和放学时间在各楼层实行定人、定岗负责看护疏导学生,确保上下学时段、集会、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期间学生安全。
8.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各校园对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流浪人员、长期上访信访等特殊人员群体进行全面排查甄别,并建立台账,密切联系当地政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重点整治、专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保障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无低俗宣传广告、无流动摊贩、无噪音污染、无烟雾废气排放,创建和谐的周边环境。
9.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三年治标、治根、治本的工作进程,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摸排、深挖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设立举报信箱,对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及时上报。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10.加大平安创建力度。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以创建镇级安全文明校园为基础,市、县级安全文明校园为目标,全面协助霍山县“创城”工作,争创市省级平安校园。
四、实施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预防和治理工作紧密结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直接管,及时解决三年计划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防范效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学校要确保“三年行动”的工作经费列入学校的年度预算计划,专门用于“三防”设施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建立、警示标志设立、校车监控升级、安全教育培训等。
(三)加强责任追究。要准确把握“三年计划”,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有效手段。要将“三年计划”纳入综治考核和安全生产工作考评,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