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衡山镇城关中心学校课间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课间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铃声响后,同学们首先收拾好本节课用过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需要的课本用品,对齐桌凳。
二、下课后要轻步排队走出教室,到达操场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健体益智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三、进出教室靠右行走,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人多时等会再走。
四、不得在教室内、走廊上、楼梯处打闹。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乱跑,防止互撞,不得怪声喊叫。
五、课间活动时不准随意推打同学或突然使拌,不准搞恶作剧伤害同学。
六、 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窜楼。
七、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得攀爬栏杆等危险物。任何人不得从窗户往外扔任何东西。
八、严禁学生到升旗台、花坛内区域玩耍。学校体育器材处,学生活动须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没有老师带领,学生不得到此区域活动。
九、严禁学生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十、不得将有危险的刀具等带入学校。不向他人投掷危险物品,不在校园内拿棍棒、树枝等物品追逐同学,不准用笔、刀、棒、雨伞头等危险物刺、打同学,不玩火。
十一、课间不允许出校门,不许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园。生病出校门须由家长带领并得到班主任老师同意,在门口登记后方可出门。
十二、同学之间应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许打架骂人,做文明学生。相互之间要谦让、有礼貌。严禁校园欺凌发生。
十三、发现有校外野狗等小动物进入校园,切不可追打、玩耍,要报告值周教师。
十四、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时,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和扣分处理。
十六、校园南操场为教师停车区域,学生禁止进入活动,出入校门时应主动避让车辆。
十七、学校提前40分钟开门,学生不得过早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