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衡山镇城关中心学校校园安全十不得(学生管理)
第一条 不得在走廊间追逐打闹,禁止躺坐地上玩耍。
第二条 不得在楼梯过道间游戏、玩耍;禁止在楼梯扶手上滑行。
第三条 不得在和园、乐园及花坛草坪间活动游戏。
第四条 不得在卫生间和取水间玩耍、嬉戏。
第五条 不得进入其他班级追赶打闹。
第六条 不得攀爬走廊护栏和班级窗户,不得上课桌。
第七条 不得随意进入各功能室活动,游戏。
第八条 不得将小刀、木棍等危险用品以及食品饮料带入校园。
第九条 不得在上放学途中追逐打闹,保持队形,到达接送区域,安全出校,出校后在无家长接时不得独自回家,不得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到同学亲戚家。
第十条 不得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在单杠、双杠等体育设施上做危险的动作和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