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二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2024-04-05 09:30 来源:安徽省霍山第二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二中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1、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由总务处全面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领取和借用,须经总务处审批后办理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重要、贵重固定资产外借须请示校长同意。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酌情赔偿。
2、学校会计负责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的核算,并参与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和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学校各功能室的固定资产,由各功能室负责管好、用好室内设施设备,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4、各教室内固定资产由各班主任负责管理。
5、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子、电脑等固定资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6、物资管理员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每学期初和学期末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必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批后及时调帐,保证帐、物相符。未经批准报废的不得擅自调帐或处理。
7、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由责任人负责申请,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工作。
8、固定资产的报废由资产保管人员提出,经资产管理员核实后送交总务处审查,总务处根据县局(霍教[2017]51号)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上报执行。
9、教职工调动或退休时应及时做好资产的移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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