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二中差旅费管理办法
霍山二中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确保我校高效运行,规范学校教职工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听课、培训、学习等公务出差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现根据《霍山县教育系统差旅费管理办法》(霍教财[2019]6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涵盖范围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不含出国境)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二、适用范围
普通教职工及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根据上级文件通知,外出参加会议、听课、学习、培训、业务评比、各类比赛(含带学生参加比赛)等活动和因工作需要临时出差的。
三、审批流程
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文件通知等出具派差单,经校长或副校长审批,审批后再出差。
四、出差管理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认真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如需借款须持批准后的《出差审批单》,按差旅费规定用途及标准填写借款单,经财务审批,校长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单位应在两周内报账,一个月内应将差旅费用结清,借款不得超过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须由校长审批。
4、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5、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如乘座公交、大巴、动车(高铁)硬座二等座或飞机经济舱等)凭据报销。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五、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按学校规定凭据报销。
2、住宿费:出差人员应当在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每人每天的住宿费尽量控制在200元以内,两人及以上出差的能合住的尽量合住。
3、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使用,不得另外报销餐饮费。县外市内:每人每天60元;市外省内:每人每天80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00元。
4、工作人员因公或经组织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不含脱产培训学习),有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报销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往返途中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
5、经组织批准带薪参加各类学校脱产培训学习并在校食宿的,在校学习期间食宿费据实报销(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出差食宿标准),不再享受伙食补助;往返途中的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
6、由组织安排到上级单位或县城以外基层单位挂职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不含赴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人员),往返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报销。
7、 赴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挂职锻炼、支援工作等人员,在外期间各种津贴、休假及配偶探亲差旅费的报销,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往返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出差由接受单位承担差旅费。
六、报销管理
1、工作人员出差前,必须按规定填写《霍山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表一),并严格审签。
2、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学校承担。
3、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出差当天往返的机场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4、伙食补助费按规定的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5、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及会议、培训、调研等通知,提供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要有同行人或证明人签字。
6、学校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包干使用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原则上打卡发放。
7、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目的地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
8、出差当天往返的,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学校派车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七 监督问责
学校应当加强对校内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校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表:出差审批单
霍山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出差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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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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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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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同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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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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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 坐 交通工具 |
1、乘坐交通工具: 2、单位(平台)派车: 车号: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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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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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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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批 示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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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情况 |
□自行用餐 □接待单位统一安排,未缴纳费用 □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出差人员按标准缴费费用 □其他 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本单,报相关负责人审批。并作为报销依据;
2、伙食情况由出差人员返程后据实填报,作为伙食补助费报销依据。
3、有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的,需附在此审批单后面。
附表2:
霍山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凭证
起程时间地点 |
到达时间地点 |
车船费 |
住宿费 |
补助 |
其他费用 |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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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日 |
地点 |
月 |
日 |
终点 |
天数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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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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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大写) |
报销部门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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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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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或同行人: |
姓名: 年 月 日 附件张数:
霍山县教育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