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二中收费管理制度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的通知》(霍教【2017】27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更好地规范学校代收代支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对学校收费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一、代收代支基本原则
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按规定收取的代收代支必须严格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应以书面形式或短信的形式征求学生家长意愿,经学生家长同意并书面签字或短信回复的形式认可后方可实施。学校应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服务、代办有关事项的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回扣。
二、代收代支项目情况
1.学校代收费范围包括作业本费。
2.作业本费。根据县局收费标准,初中生为每学期每生20元,由学生家长在皖事通收费平台统一交纳,学校根据交费人数发放学生作业本套数,根据实际订取作业本套数付款。
3.收费范围为7—9年级学生。
4.所有代收代支费用报销要及时,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办完报销手续。
三、加强代收代支款的资金管理
收费收入必须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进行管理和核算,代收代支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支出必须单独核算。代收代支费收入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小金库”。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