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二中教学检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校教学过程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二、组织与实施
学校成立教学检查组,成员以校级班子成员、教务处、年级部相关管理人员、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为主,并吸纳部分教师参与检查和过程监督。教务处负责人员分工、过程组织,形成总结材料后,向校委会汇报检查情况。
三、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
(一)平时抽查。平时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主要每月随机抽查)。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集中检查。
1.期中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在期中考试后进行。内容包括:教学计划、二次备课、导学案使用情况、听评课记录、作业布置与批改、单元小测等,同时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对教师“双减”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2.期末检查。
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包括: 教学工作总结、二次备课、导学案使用情况、听评课记录、作业布置与批改、单元小测等;督促完成年度继续教育。
四、总结与反馈
教学检查人员要对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报告,及时处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校委会在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总结后,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负责落实。
教学检查的结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