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补助工作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霍山二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 认定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二、 成立领导组
组 长:余雷
第一副组长: 赵亮
副组长:黄成娟 程 锐 金贤文 陈兆先 吕红石
成 员:张先胜 苏谋中 倪守飞 黄凯骅 刘 瑞 左 昕 余家旺 曹 军
贺兴友 李贤锋 各班主任 江学刚 王欢
具体负责人:江学刚 翁格森 王欢(东校区)
年级部负责人本年级各班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协助资料整理。
三、认定范围和对象
霍山二中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工作过程
(一)广泛宣传
班主任通过班会、家长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告知资助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全部知晓。
(二)认定程序:一学年一认定,春学期动态调整
1.各班主任采集信息和收集材料:
①建档立卡生按上级要求直接识别,只需要提供户口本和惠民一卡通复印件,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填写《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供有效证件,同时提供户口本和惠民一卡通(或安徽农商行卡号)复印件。
2.班主任上报名单和材料到本年级负责人。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领导组评议上报的名单。
4.领导组对上报名单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经校委会审核后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三)打卡发放
1.发放《告家长一封信》,告知补助款已打卡并收齐回执。
2.如实填写《电话回访记录表》。
(四)录入省建档立卡资助系统和全国资助系统,完成数据上报。
(五)材料归档,完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