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霍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能力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师德建设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坚持以德为本,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二)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三、组织领导
成立霍山中学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董开义
副组长:章正和 祝贻林 胡 军 王绪海 郑汇川
成 员: 谢小会 王甫鼎陈宝琴 杜得志
四、考核对象
霍山中学全体在编教职工。
五、考核等次和时间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每年考核一次,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六、考核内容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育人为本、做人民满意教师的理念,勤奋工作,尽职尽责,静心教书,潜心育人,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2.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奉献与获得之间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3.认真完成备课、教课、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和教科研任务,不得未备课、无教案上课,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
(三)关爱学生
1.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2.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新型师生关系,同时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注意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不歧视、讽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4.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与尊严,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5.坚持家访,主动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四)教书育人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严禁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得私自在校外兼职、兼课,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
(五)为人师表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文明执教,具有良好的仪表,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课堂上吸烟、接听手机,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饮酒、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或玩游戏,不参与赌博活动;
3.严于律己,廉洁从教,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谋取私利;
4.不得透露各类考试内容或组织、参与学生考试作弊,不得在招生、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5.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荣誉。
(六)终身学习
1.崇尚科学精神,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掌握专业知识,夯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3.要把“修身、敬业、爱生”作为自觉行动,通过教育叙事、师德反思、业务自传、校本研修等方式增强职业道德修养,提升职业道德水平。
七、考核方法
(一)组织考核
1.自我评价。教职工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自我评估,提交一份年度师德自评总结。
2.量化评价(满分100分)
(1)互评(占比30%)。以学科组或年级组或部门为单位进行分组,组织教职工相互评议打分,按照“互评均分×30%”计入总分。
(2)学生评或服务对象评(占比30%)
任课人员:以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学生评教满意率为依据,按照“年度平均满意率×100×30%”计入总分。
非任课人员(如教辅后勤等):与年度考核合并,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服务对象进行评分,按照“评价均分×30%”计入总分。
(3)考核小组评(占比40%)。学校师德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平时师德表现,进行评议打分,按照“评价均分×40%”计入总分。
注:在被考核年度内因请长假未上班或因公派出,无第(2)项分数的人员,以第(1)项和第(3)项进行量化评分,占比分别为40%和60%。
3.家长监督。由学校设置师德负面问题清单,抽取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或通过设置举报箱的方式,接受家长监督。
(二)结果认定
1.量化评价总分低于60分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2.存在下列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1)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
(2)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3)因违规违纪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
(4)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受到追责问责的;
(5)家长或学生举报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拟定的考核等次经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结果造册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存档,并同时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八、考核结果运用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与教师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3.师德考核等次为合格的,方可在当年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当年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推优评先,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
5.教职工有违反职业道德应予处理的行为,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处理
1.全职支教人员的师德考核由受援学校负责。
2.教师对本人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出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安徽省霍山中学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