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2024-09-29 10:33 来源:安徽省霍山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携带规定

1、学生原则上一律不准带手机进校园,含智能手机、老人机和电话手表等。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使用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家长、班主任、年级部、政教处各一份,经班主任同意,年级部批准,报政教处备案。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存放到班主任处。未经许可,在全校范围内,手机不能外露。

二、使用规定

()除特殊情况获得学校审批外,在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手机,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一律予以没收,并给与校纪处分。

1.手机铃响,特别是教学楼内、班级内和寝室内手机铃响的;

2.拨打、接听电话的;

3.用手机收发信息的;

4.其它使用手机行为的,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玩游戏、购物等;

5.考试期间使用手机实施作弊或涉嫌作弊的。

()用手机浏览、编辑、传播低俗内容的,除没收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除没收手机外,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不允许在校内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和充电器。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学校教职员工可当场没收,交到学生所在年级部集中处理。学生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罚;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三、强调说明

1、男女生公寓均装有固定电话,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学生也可以借用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的手机联系家长。

2、学生在校期间违规使用手机,除按规定没收手机外,还需通知家长配合教育。两次及以上违规使用手机的要加大处罚力度。

3、每学年结束,家长可以来校领回被没收的手机,被没收的手机、充电器等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自然质量损坏,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此规定自即日起施行。

 

霍山中学

202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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