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中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领导小组
组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董开义(书记)
副组长:章正和(校长)祝贻林(副校长)
胡军(副校长)王绪海(副校长)
组 员:郑汇川、谢小会、魏宽炉、陈宝琴、查树成、黄斌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魏宽炉负责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董开义、章正和负责向县政府、卫健委、市场监管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3)黄斌负责联系学校医务室进行现场紧急救治。
(4)祝贻林负责第一时间联系120急救中心对学生进行救助。
(5)谢小会、陈宝琴及相关班主任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
(6)王绪海负责联系学生家长,并做好学生家长工作,稳定家长情绪。
(7)郑汇川、查树成负责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
(8)胡军负责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9)王绪海、魏宽炉负责配合卫生疫控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10)祝贻林负责在学校微信群通报食品安全事故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11)王绪海负责舆情应对工作。
三、 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 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知悉事故并经初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卫生、食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120急救中心) 。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 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
(四) 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及舆情应对
1、在学校内部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2、在征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前提下,我校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如实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针对网上传播的不实信息、带有煽动性质的负面信息,联系网信办及公安部门及时进行处理,降低社会负面影响。
(六)善后处理
1.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四、责任追究
1、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处理不当问题,经校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前提下,给予纪律处分。
2、对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