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2024-04-10 09:56 来源:安徽省霍山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落五育并举,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评选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三好学生(全班人数的15%)。

2.优秀班干部每班2人)。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准

思想品德好: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自觉维护班级荣誉,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勇于自我剖析,敢于批评不良现象。

④尊敬师长,敬老爱幼,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

⑤爱惜粮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方法灵活,勤学好问。

②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所学知识能融会贯通。

③课外知识丰富。

④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身体好:

①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做好两操

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③有好的卫生习惯。

④生活自理能力较强。

⑤身体健康,体育综合成绩达标。

2.优秀班干部标准

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热心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能出色完成学校和老师安排的各项工作

③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能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班级工作有热情、有方法、有成效,为人正直诚实。

⑤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能及时报告老师。

、评选办法:

1.评选由班主任组织依据评选条件,采取班级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出候选人师生共同研究讨论并结合任课教师意见,确定本班最终人选然后上报级部,由级部先进行确定。确定结果后,以级部为单位报政教处审核,再由政教处报学校批准。

2.评选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评审结束后,到政教处领取奖状,由各级部组织统一填写奖状,按学校布置及时发给学生。

4.各级部将各类评选结果(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按规定要求报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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