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霍山中学学生评优奖励办法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落“五育并举”,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鼓励广大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评选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三好学生(全班人数的15%)。
2.优秀班干部(每班2人)。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标准
思想品德好: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②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自觉维护班级荣誉,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勇于自我剖析,敢于批评不良现象。
④尊敬师长,敬老爱幼,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
⑤爱惜粮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⑥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学习好: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方法灵活,勤学好问。
②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所学知识能融会贯通。
③课外知识丰富。
④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身体好:
①认真上好体育课和做好“两操”。
②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③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④生活自理能力较强。
⑤身体健康,体育综合成绩达标。
2.优秀班干部标准
①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②热心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乐于奉献,能出色完成学校和老师安排的各项工作。
③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能以身作则、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④班级工作有热情、有方法、有成效,为人正直诚实。
⑤发现处理不了的问题能及时报告老师。
三、评选办法:
1.评选由班主任组织,依据评选条件,采取班级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产生出候选人。师生共同研究讨论并结合任课教师的意见后,确定本班最终人选,然后上报年级部,由年级部先进行确定。确定结果后,以年级部为单位报政教处审核,再由政教处报学校批准。
2.评选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评审结束后,到政教处领取奖状,由各年级部组织统一填写奖状,按学校布置及时颁发给学生。
4.各年级部将各类评选结果(包括纸质及电子版)按规定要求报政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