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职业学校新招聘教师见习期管理办法
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关于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见习期”的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新参加学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工勤人员实行“见习期”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见习期(一年)
正式录用的工作人员,从报到之日起一年内为见习期。
二、见习期工作人员工作及要求
1、习期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相关工作由负责部门管理。
2、任授课任务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节。
3、学工作由教研组管理,安排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布置听课任务,检查听课记录。教学岗位见习期工作人员每周听课任务不低于4节,行政岗位见习期工作人员每周听课任务不低于2节。
4、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由政教处指定有经验的班主任指导工作,见习期班主任工作由政教处管理。
5、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6、全面学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见习期的待遇
1、习期工作人员在年终参加考评述职,不参加考核,不参加评优。
2、习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相关部门考核合格,见习结束,转正定级。
四、见习期非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待遇参照以上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