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职业学校考勤制度

2024-03-07 08:20 来源:霍山职业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职业学校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集体利益,保障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施和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

(一)考勤办法

1、学校考勤进行签到签退制,每天上下午各二次,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脸面识别仪考勤。

2、考勤实行一周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3、考虑到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学校每周给予四次的免签次数。

(二)考勤内容

1、出勤: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等现象。

2、迟到:未按上班时间准时到岗。

3、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

4、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准而不上班。

5、请假: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已办理请假手续,并且学校已经准假。

二、请假

(一)请假类别

1、公假:各部门负责人或教师因学校安排出差等事务视为公假,须报教务处备案。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工作,请假一周以内经镇级医院以上诊断证明;请假一周以上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批准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校。

3、产假、婚假、丧假(系指祖父母、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时为料理丧事给予的假期)按相关政策执行。探亲假可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学校不再另行安排假期。

4、事假:本人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可以请事假。

5、学习假:个人脱产(函授)学习必须证明齐全经学校同意办理请假手续;学校安排的学习按正常在职对待,工作由学校安排。

(二)批假手续

1、凡需请假者,个人先写假条,按下列权限办理。

1)假期在1天以内,先由处室主任批准,报分管校长审批。

2)请假在2天及以上,处室主任、分管校长签字后报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脱产进修或函授学习假,报校务会研究批准,脱产报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请假经批准后,必须办理好相应工作交接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结束到岗后,必须按时销假,及时投入工作。(注:凡请假者必须到相关处室填写请假条,并注明相关课程和班主任代理人,不见请假条按旷职对待。教辅和工勤人员也必须安排好各自所负责的工作,并落实专人代理)

3、教师若急需临时请假自行调课者必须到教务处备案(一般不得超过半天)。

4、教职工若需续假者,先经各处室主任批准后,报校长审批(若自己不能来办理,可通过亲人来请假)。

5、下列情形不允许请假(公事、住院、病假、丧假除外)

1)学校的重大活动。

2)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学习、考试。

6、不受理下列方式请假:

1)课前请假。

2)短信请假。

3)别人代假。

4)强行请假。

7、销假

1)各种请假可以提前销假,假期按实际产生天数统计。

2)假期结束后应办理销假。

3)1天以上请假在办公室办理销假。

4)假期结束后,如不能及时上班,必须重新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记为旷工。

 (三)假期待遇

1、公假按正常上班计算。

2、请产假者工资照发,年度考核不得定“优秀”等次。

3、婚丧假者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相应的绩效工资津贴。

4、病(住院不扣)事假每节(半天)扣10元。全年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优秀”等次。

5、学习假是个人脱产学习者只享受财政工资待遇。

6、除公假外,其它情况年终考核均不计满勤。

三、旷工(课、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全,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但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3)请假到期,既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到职接受工作安排的。

4)无特殊理由,教务部门安排临时上课拒绝的。

5)迟到早退2次者计旷课一节。

6)教学课堂出现重大失误者。

2、旷工(课、会)处罚:

1)旷工(课)一次扣40元,年度考核不予评优。全年旷工(课)次数达5--10天(节、次)以上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注意事项

1、切实加强管理。学校建立请假登记制度,严禁不请假而擅离岗位。

2、严格批假权限。教职工请假,要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公开请假情况。教职工请假要按月统计并公布,每学期汇总存档,作为校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同时也作为以后晋级升职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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