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职业学校学生纪律考勤及请假制度
霍山职业学校学生纪律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建立学生考勤制度是为了加强管理,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及时掌握学生缺勤情况,保证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因此,凡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列入教学计划之内的活动,都实行考勤。
二、学生因故缺勤时,应办理请、销假手续。
1、因病请假,需要医生证明。
2、请事假,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3、请假手续必须要班主任签字。
4、无论请病、事假,均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如急病等原因,不能事前办理请假手续者,须在事后办理补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以旷课对待。
5、请假期满,应向班主任销假;请假期满,仍不能复课者,要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三、请假批准权限
1、学生早、晚自习请假,由班主任批准。
2、请事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3、请事假二天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政教处批准;请事假二天以上的,由政教处签署意见,主管校长批准。
四、缺勤的处理
1、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连续迟到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
2、一学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一周以上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劝其退学。
3、请事假缺课累计超过该学期的三分之一(包括理论教学、实习等),跟班继续学习有困难者,可按休学处理。
4、凡请假超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有旷课行为者,必须认真检查,承认错误,视情节轻重和态度好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5、班主任应经常了解分析本班出勤情况,为提高出勤率采取必要措施。
五、有关报表规定
1、学生请假须写请假条。
2、每班设有学生出勤登记表,上课由任课教师填写,其他由班长填写。
3、每周末,班长将学生考勤登记表汇总后,交政教处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