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中医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04-03 08:54 来源:霍山县中医院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中医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霍山县中医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WLZB-2023006
二、项目名称:霍山县中医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营项目
三、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
成交金额:贰拾叁万肆仟元整 (小写:23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霍山县中医院视频会议系统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详见评审报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6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3楼,联系电话:0564-502159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山县中医院
地    址:霍山县衡山镇
联系方式:刘先生    18919736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三楼
联系方式:王工、杜工    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杜工
电    话:0564-5021598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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