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验检查

2024-04-02 16:07 来源:霍山县妇幼保健院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采血注意事项

1、一般要求:病人在采血前24h内应避免运动和饮酒,不宜改变饮食习惯和睡眠习惯。一般主张在禁食12h后空腹取血,门诊病人提倡静坐15分钟后再采血。

2、采血时间的影响:有些血液成份日间生理变化较大,因此应相对固定采血时间,以上午7~9时较为适宜,一般主张于清晨空腹抽血为宜(急症项目除外),住院病人可在起床前取血。

3、体位的影响:有些血液成份存在体位(站立、坐位、卧位)的差异,为减少这种影响,取血病人的体位应相对固定。一般采用坐位取血,而且取血前应让病人有10分钟的时间稳定自己的体位。

4、生活方式的影响:烟、酒、咖啡、高脂、高糖饮食及药物,可使血液中某些成份高于或低于正常,需与一般病理情况相区别,取血前几日应注意避免。

5、情绪的影响:激动的情绪或激烈运动都会影响到一些血液成份浓度的变化,如可以影响神经-内分泌功能,影响呼吸,使乳酸等升高。

6、输液的影响:由于边输液边采血影响血液成份的测定,规定输液时应在输液的另一侧手臂取血,同时应在检验申请单上注明“输液时采血”。

7、生理差别的影响:不同年龄组的个体及妇女的妊娠期、月经期,血液成份有一定的生理差异,应注意与病理情况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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