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阳乡中心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4-03-29 10:40 来源:霍山县太阳乡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太阳乡中心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太阳乡中心幼儿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幼儿园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幼儿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园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园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园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戚如奎

副组长:江晓蕊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部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主要成员:

通讯人员:戚琼

  职责:负责处理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杨丽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幼儿园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陈漫、杨醒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翁晓然 何洁 张丽 杜可琴

   职责:负责保障幼儿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登记清楚事故的经过以及处理情况与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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