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听评课制度

2025-03-20 09:43 来源: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彩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数量

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0节,园长进班每学期进班听课不少于15次,业务园长每学期进班听课不少于30次。

二、听课类型

1.随堂听课。学校行政、幼儿园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

2.预约听课。学校行政管理人员、老师同伴与有关教师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

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伴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

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

5.公开课听课。镇、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应了解执教老师的教学内容,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前的准备。

2.听课教师按时进入教室,坐在后排听课,听课过程不评论,听课中途不离场。

3.听课过程要用规范汉字做好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有重点地记录下教学过程;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

4.语言组、数学组老师平时按组别听课,如遇研修课、园内、园际公开课都要尽可能参与,借鉴其他学科教师的长处。

5.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使用普通话交换意见。

四、评课要求

1.评课时所有听课人员必须全部参与。

2.每位老师积极参与讨论,用普通话对所听课程提出自己的观点。

3.从实际出发,真实地提出观点,不隐藏不偏激。

五、检查与考核

1.学期结束前一周,每位教师听课记录本交教导处,由教导处安排专人检查教师校内外听课数量、听课记录规范汉字使用情况、评课建议、总体评价意见。

2.听课、评课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项目之一,列入学期教师绩效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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