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幼儿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和控制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师生的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反应及时,措施果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迅速反应、妥善处理,及时把有关情况上报当地政府、教体局及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并迅速采取救治的控制措施。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刘玲
副组长:邓晴
组 员:闻鑫 汪静雯 何美玲 龚晓菊 何秀
何英 王平 张春香 胡小敏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负责制定和实施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调查及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师生的紧急疏散,稳定师生及幼儿家长情绪,保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
(5) 向当地政府、卫生、食药监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三、 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由胡小敏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吴先春接到报告后,弄清事故情况并经初步核实后1小时内,向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计委、上土市镇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抢救
在第一时间由刘玲组织人员,联系霍山中医院上土市分院120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到校抢救。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由邓晴、闻鑫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三)保留好食物
发生食物中毒后,汪静雯会同何英、张春香再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并提供留样食物,食品原材料也要封存备查。
(四)配合调查
由龚晓菊、王平、胡小敏配合卫生疾控等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信息通报
由刘玲在幼儿园适当范围内通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向家长、社会通报情况,未经县政府同意不得发布消息。
(六)善后处理
1.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2.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3.尽快恢复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对因食品安全事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食堂等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
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