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9 09:40 来源: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幼儿园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管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老师组织幼儿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幼儿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老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

5)不要强行让幼儿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6)生在参加田径、军训和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幼儿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幼儿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操练习要在教师的指导下相互保护、帮助。

7、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上土市镇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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