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阳中心小学安全事件预案
霍山县太阳中心小学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教职员工和全园幼儿的安全,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规定,特制定太阳中心小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发生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性质严重、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具体为:
1.自然性灾害,包括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
2.人为性突发事件,包括学校、交通、消防、房屋、食品卫生、剧毒危险化学品及师生、学生人身安全等事件。
3.其他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事件。
二、成立突发事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按上级部门的指示,指挥全校安全救灾工作,保障师生在校安全。
在安全救灾工作中,副组长为安全救灾工作第二责任人,组长(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做好交接工作。
领导小组要坚持做好校内的安全检查,查到易发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不管何人,绝不能粗心大意、放松丝毫警惕。
组长:朱永顺
副组长:李传维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紧急部署工作并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指令。
主要成员:
通讯人员:戴俊
职责:负责处理学校发生突发事件的外联工作以及对外反馈事态进展情况。
安保人员:刘小红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现场保护以及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工作,保障学校人物安全。
交通人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负责发生事件后师生的核查以及协调家长工作。
后勤保障:李春山
职责:负责保障学生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救助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学生入校、离校时,值班教师要在大门口巡视,学生入校、离校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四、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报告值班领导,再由其报告校长;
2.校长、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告知原因;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学生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学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学校,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五、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要写出书面报告,并登记清楚事故的经过以及处理情况与责任。
六、处置突发事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领导小组指挥的;
4.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皖公网安备 341525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