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平畈乡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24-03-29 11:08 来源:霍山县太平畈乡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中小学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财务管理体系,根据相关文件及其他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财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规范财务管理,实行民主理财,完善财务公开,健全内部监督,对学校经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平衡性负责。

二、各校(园)根据经费收支情况和县政府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认真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预算与办公设备采购计划,每学期依据年度预算编制学期预算执行计划,并报中心学校批准。计划的制定要确保经费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的力度,坚持无预算就无支出或无采购的原则。

三、各校严格遵守财务操作流程,规范收支行为,收入必须按上级规定的收费标准,使用合法的收费票据,并将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从财政专户拨回后学校方可使用。支出切实做到票据真实规范、手续完备、附件及过程资料齐全。禁止一切促销征订活动进校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

四、学校要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和清查,明确具体数额,健全数据,强化资产的登记使用缴销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使用效益。规范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确保做到帐帐相符,账实相符。

五、各校(园)成立有教师代表参加的理财小组,建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做到有记录、有图片、有资料,落实民主理财政策。

六、学校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学校要成立审账结账小组,清算账目,各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要在财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教师的监督。 年底中心学校会计对全乡经费进行决算,并将经费决算情况提交教代会审议。

七、自觉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中心校要在开学前、学期中、学期后对辖区内的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财务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帐帐相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