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中心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9 10:21 来源: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课堂教学安全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是每名教师应尽的义务。

二、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教师要落实“双减”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四、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五、教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六、教师要结合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

七、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管理规范,严禁迟到、早退、中途离岗、空岗现象发生,严禁提前或滞后上课,严禁课堂接打电话,严禁私自调课。

八、课前,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联系班主任,由班主任进一步核实。

九、上课期间原则上严禁任何人约见学生,确需约见,应由班主任批准并专人陪同见面。

十、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 应主动询问情况, 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并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十一、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严禁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离校。

十二、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细致观察了解学生课堂表现,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出现的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学生之间暴力事件发生。

十三、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所使用的学习工具如圆规、刀具等利器,教师应及时提醒注意安全。

十四、教师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坚持依法从教,严禁使用讽刺、挖苦、侮辱性语言,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十五、专用教室课堂教学,教师要亲自带队,并做好学生行进过程组织、监管。

十六、课堂教学,实行任课教师安全监管责任制,因教师监管不力,致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课堂教学责任事故,依法依规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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