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中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024-03-29 10:20 来源: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制定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学校要加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做好学生零花钱管理工作和零食进校园管理工作。

三、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以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校园内要在学校显要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宣传画、悬挂食品安全横幅,形成良好的宣传教育氛围。

四、学校要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县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食堂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2、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食堂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或其他感官性状导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5、学校食堂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6、食堂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学校要联合卫生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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