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中心学校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24-03-29 10:24 来源: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中的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三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可能会对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实施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的原则。

三、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健全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组长抓总体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及应急处置小组:

1、信息报告组

职责:掌握全校师生的晨午检、因病缺勤人员追踪及复课证明的查验督查、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学校突发疫情事件时第一时间向领导组报告。

2、应急处置组

职责:负责学校突发疫情事件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知各小组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3、体温症状监测组

职责:负责学校班级卫生工作检查督促,各班晨、午检的检查监督与管理等。掌握全校师生的晨午检、因病缺勤人员追踪及复课证明的查验督查、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4、消杀及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校园环境及卫生的整治、购置有关器械和药品,消杀(除“四害”)以及防控物品保障等具体工作,除了要做好平时校园的消杀工作外,还要做好学生紧急送医时的应急消杀。

5、宣传教育组:

职责:充分利用学校宣传阵地,组织在校内和班级宣传,负责组织各班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尽快掌握防控知识和技能。

四、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凡发现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教育主管部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2、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3、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4、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学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学校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病人送往镇卫生院救援与医疗救治。医护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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