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中心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学校每学年要及时成立或调整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开展一次开学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工作资料。
三、每月必须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四、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校车及道路交通安全。
2.校舍、围墙及教学设施安全。
3.监控及报警装置安全。
4.用电、用气设备及线路安全。
5.重点场所消防安全。
6.实验室及危化用品安全。
7.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8.校园周边安全。
9.网络和舆情安全。
五、针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学校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或整改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以文字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针对本校无力完成整治的安全隐患,学校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七、对未认真严格执行此制度,导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