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025-03-20 09:39 来源:霍山县上土市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和《霍山县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明确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明确并落实责任。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总责,学校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按时结、如期报、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负责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学校事业发展和经济活动的预测、规划、决策,学校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

三、加强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对重点项目和工程,严格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学校领导班子和职代会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

四、规范收支审批制度。学校要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专户,做到票款同步。严禁私设”、“小金库”;支出和报销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票据规范、合理。

五、加强收费管理,杜绝乱收费。严格按照上级下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杜绝乱收费。

六、加强采购管理。学校物品采购安排专人负责(对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年初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际采购时,填制采购项目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同意后由政府采购部门办理采购)。报销的单据要求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每张单据应填写单位名称、业务内容、填制时间、单位、数量、大小写金额一致、填制单位公章等,不完整的单据不予受理,没有经办人、验收人、领导签字的单据不予报销。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支出,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

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安排专人担任固定资产管理员,健全固定资产台,确定专人保管实物资产,做到物相符。

八、落实民主理财制度。学校成立由校长、教务、总务、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学校财务进行民主管理,实行民主理财。

九、加强财务管理监督与培训。加强对所辖学校财务工作的监督,做好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加强财务账目和资料的管理。按照县局要求建立,学校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纪录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科目,分门别类,严肃认真地登记好每一笔,认真核算,正确反映,要求做到:目清楚,面整洁,情况真实,数字准确,日清月结;加强对会计资料的保管,建立会计档案,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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