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镇中心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岗位管理,增强教师的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上土市镇中心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时间规定
教师上下班时间以学校师生作息时间表为准,其他按中心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纪律要求
1.教师办公实行坐班制和签到制,每天签到签退各两次。
(1)教师上班自觉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上班签到时间延后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下班签到时间提前(含)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30分钟以外无特殊说明的则视为旷工半天;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外且无任何说明的视为旷工半天。
(2)教师签到不允许他人代签。
2.教导主任负责考勤,结果计入教师考勤记录。
3.校长不定期进行在岗情况抽查,结果计入教师考勤记录。
4.中心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不定期巡视,结果计入教师考勤记录。
三、请假规定
1.教师请假必须提供纸质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提供纸质请假条的可临时以电子版代替,销假后必须于3日内及时补写纸质版请假条上交教导主任存档。
2.教师请假1日以内的由校长审批,教师请假1日以上,2日以下的由中心学校分管校长或校长审批,教师请假2日以上的由教育局审批。
3.教师未履行请假手续脱离岗位的,视为旷工,计入教师考勤记录。
4.教师请假实行登记制,每月汇总,每学期公示、考核。
四、考核规定
为促使全体教师做到无事不请假,有事少请假,坚决遏制教师请假的随意性,学校特制定考核规定如下:
1.考核总分为40分/学期,折合分数以中心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2.迟到及早退:教师上课、开会、学习、教研、升旗、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扣考核分0.5分/次。
3.病假:教师原则上一学期病假不超过15日,超出部分按0.5分/日扣考核分,扣分合计不超过20分。
3.事假:原则上一学期不超过5日,超出部分按0.5分/日扣绩效考核分,扣完为止。
4.空堂:领导巡视、抽查时不在课堂的扣考核分1分/节。
5.旷工:领导巡视、抽查时不在岗的扣考核分1分/次,。
6.婚假、产假、丧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扣考核分。
7.教师参加子女家长会、陪护直系亲属住院等情况,经中心学校同意酌情审批1-2天事假的,不扣绩效考核分。
8.公假:因公事请假视为正常出勤,不扣考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