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东西溪乡中心学校教师职务晋升管理办法

2025-03-20 10:52 来源:霍山县东西溪乡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加强和改进我乡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人员中层干部选拔管理,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锐意改革、治校有方、担当有为、会抓教学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人员队伍,推进依法执教,民主治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成立学校评议委员会。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委员,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等为委员的评议委员会,全面负责干部竞争上岗、评议考察工作。

二、晋升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实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党员领导人员应当自觉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还应当熟悉党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

(六)晋升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中心学校本部二级机构职务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晋升中心学校副校长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晋升校长的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三、晋升程序

1、公开职位

2、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

(1)组织推荐: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干部配备状况,本着积极稳妥、知人善用和干部选拔标准提出参与空缺职位竞聘者名单,交党支部会审查批准后,作为组织推荐的竞聘对象,参与竞聘。

(2)群众推荐:全体教职工可根据干部空缺职位,向学校党支部推荐竞聘对象,经校党支部审查批准后,参与推荐职位的竞聘。群众推荐必须有5人以上联名推荐方可有效。

(3)个人自荐: (a)如果竞聘者对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竞聘职位有异议也可自荐,参与其它职位的竞聘。(b)对组织、群众没有推荐参与竞聘且符合竞聘条件的教职工也可书面申请自荐参与某个空缺职位的竞聘。以上不论何种自荐方式,都必须经校党支部审查批准后方可有效。竞聘对象必须填写统一制发的推荐或报名表。符合竞聘条件者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竞聘职位的要求,申报一个竞聘职位。

3.资格审查:经学校党政班子对应聘者的竞聘条件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名单张榜公布后,任何人不得更改竞聘职位。

4.对于校长、副校长推荐人选上报县教育主管部门,任用情况由教育主管部门定夺。

5.对于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中心学校本部二级机构的岗位,如有2人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则进行演讲答辩,学校组织评议委员会对应聘者竞聘的职位工作内容进行提问,评委按照其理论政策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给竞聘者进行评分。

①评分标准:政策理论水平20分:高20分,中等15分,低10分;逻辑思维能力15分:强15分,中等10分,低5分;分析问题能力15分:强15分,中等10分,低5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强15分,中等10分,低5分;业务知识能力30分:强30分,中等20分低,10分;举止仪表5分:好5分,一般3分,差1分。

②评分办法:由评议委员会全体成员,采用无记名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由计分小组当场计算分数,当场公布计分结果。

③计分办法:计分采取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值作为竞聘对象最后计分结果。

6.民主测评:在全体教职工中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的教职工对竞聘对象的德、能、勤、绩、演讲进行评价打分。

①评分标准。德30分: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能30分: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勤15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绩15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演讲10分:优10分,良7分,一般3分。

②评分办法:由全体参加民主测评的教职工,采用无记名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当场计算分数,当场公布计分结果,竞聘者不参与本人的民主测评打分。

③计分办法:全体参评教师的评分之和除以参评人数后的平均值作为民主测评结果。

五、 晋升结果

1.对于校长、副校长的晋升结果,以霍山县委教育工委下文为准。

2.对于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中心校本部二级机构主任的晋升结果,根据评议委员会打分和教职工民主测评打分结果(各占50%),各职位总分排名第一位的竞聘者确定为试聘对象(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试聘),提交校党支部讨论通过后上报县委教育工委。

3.组织考察:试用期一年,一年试用期满,学校将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试用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民主评议情况提出任免意见,形成任命文件。

六、争议解决办法

1.对晋升中落聘的正副职干部,校党支部将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或在原岗位任职或交流到其它岗位任职,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作免职处理。

2.在晋升中受到举报的一律暂停晋升,查实后予以相依处理、解决。

3.本实施意见如有不尽事宜,将由校党支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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