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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东西溪乡中心幼儿园听课评课制度

2025-03-20 14:31 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幼儿园的听课、评课要坚持集中和经常相结合,管理者和教师相结合的原则。

2.凡在园内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在确保各班级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班级老师均有机会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活动内容,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  

3.园长、保教主任听随堂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计划与执行过程是否相符,听课后对教学效果不理想的,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  

4.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听课时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严禁互相交谈,随意走动,留心观察,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结合。  

5.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出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还有高度与深度。

6.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听课、详细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将收获分享给其他老师。

7.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听课情况进行考勤,教研组学期末收齐教师听课记录,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到学期考核指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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