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单龙寺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2024-03-06 16:34 来源:霍山县单龙寺中心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山县单龙寺中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国家财政法规、财务制度办事,遵守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严格执行预算编制制度,每年根据收取的教育保育费和学校实际编制财务预算,按季度对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规定做好月、年会计报表和归档工作。

三、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幼儿园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不得占用、挪用专项资金,收入要入财政专户,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伙食费的收支管理,独立设账核算,确保实收实支,专款专用。

四、学校财务经办员要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对于不合理的票据和不合法的支出,财务经办员有权拒付。

五、学校的固定资产定期盘点工作。每年11月份对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新购入和调配的要及时入账,报废的要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审批表》,经县教育局和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作资产核减账务处理。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

六、严格审批报销手续。购物费用由经办人注明支出原由,证明人签字属实,经分管副园长审核,园长审批同意支付方可报销。园长对审批后的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七、学校所取得的票据必须为正规税务票据,发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凡单张支出票据额在500元以上的,需经学校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盖民主理财专用章。

八、采购严格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采购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霍教[2022]86号文件执行。符合政府采购目录或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九、所有收入及时入账,费用不跨期支出。

十、本管理制度自20243 1日起执行。

 

 

霍山县单龙寺中心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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