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子潭镇中心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人社局、教育局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深化课堂改革为动力,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重点,引入竞争激励机制,科学设岗,按岗设人,优聘劣汰,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公开评价,能上能下,合理使用。
二、方法措施
详见磨子潭镇中小学(幼儿园)职聘人员综合排序评分表。
三、聘后管理
聘后实行动态管理,新职务聘任后,聘任人员要严格履行聘期内岗位职责,应在新的本职岗位上做好表率。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跟踪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谈话劝诫,对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的,甚至触犯法律的要及时依据相关法律制度政策等给予解聘、低聘。
任期结束后,填写任期考核表,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或低聘。
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附件:磨子潭镇中小学(幼儿园)综合考聘评分说明
磨子潭镇中小学(幼儿园)职务聘任评分说明
一、总体要求:表内所列栏目,除被评分人签字栏由本人填写外,其余均有评分人填写。具体记载必须尊重事实,查验各项原始证件,一次量化到位;职评类别指副高、一级、二级、三级等。综合排序待各类别评分都出来后排列,评分结果接受监督并公示。
二、第一项:绩效考核得分求镇中心校上一学年两学期考核的平均分。根据参评教师数,第一为满分40分,算出分值,再乘以参评人的考核分数,依次得到个人得分。
三、第二项:教龄按评分年份减去开始从教年份,再减去未从教时间(如脱产进修,外单位借调等,经中心校同意备案的除外)进行计算。职评后时间按职称评定通过年份为准,按评分年份减去职评年份计算。学历以证书为准。
四、第三项:所有加分事项均应为上一职务任期内。同一奖励内容各级表彰只记最高一次;考核优秀按次数累加;部门表彰与低一级政府表彰计算;镇政府表彰比照县局表彰执行;中心校表彰低于县局1分。论文获奖限最好三篇,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与同级一等奖加分;辅导学生(或班级)获奖选最好一次;其他分等次奖项等参照执行。校长主任在任期内只要担任过即加分,但不重复累加。
五、第四项:临近退休人员出生年月以县局档案为准;受省以上表彰及县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优先加分项均指本次职评前任期开始以后所得的各种荣誉。其他奖项如教学能手等比照执行。
六、总分累加后,若分数相同,教龄长着优先,教龄相等,以年龄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