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龙寺中心校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客观评价在校全体工作人员的道德修养与业务水平,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职工团队凝聚力和学校社会影响力。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全面准确的原则,考核的结果与个人的评优、奖惩挂钩。
二、考核对象、范围
单龙寺镇各学校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根据个人年度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突出工作实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纪守法,严于律已,自觉抵制不良之风,能否热爱学校、安心本职、依章执教,严谨治学;能否团结同事、关心学生、互助协作、尊重谦让,能否服从学校安排、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各;能否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能(30分):主要考核业务技术的运用发挥,教学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识更新等情况。即在工作中能否胜任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并独立完成;是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指挥、协调能力及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业务,知识更新快,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创新。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是否有事业心、责任感,精益求精,踏实勤奋;是否积极参加工作会议和业务学习,无缺勤。
绩(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会效益以及经济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好,没有出现学生非正常死亡等责任事故。
四、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舒 军 储爱国
副组长:陈 伟 徐 懿 金 星
组 员:陈祥兵 刘桂霞 汪全斌 谈 维 金少青 陈可运
五、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好,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显著,在工作人员中有突出表现。依照《单龙寺镇教师支教制度》对中心小学支教的教师直接定为“优秀”等次。
(二)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及工作态度比较好,工作能力较强,廉洁自律,业务水平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
(三)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四)不合格: 中心校对上一年度违反师德师风和八项规定或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评优评先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教师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
六、考核程序和方法
根据上级下达的优秀比例,按照各校教师数分配到单龙寺学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各教学点和中心校办公室。各考核学校根据本单位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申报给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考核领导组根据上年度两学期教师绩效考核分数、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和中心校上年度检查情况,研究最终本年度考核结果。
1.由本人写出个人年度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填写内容要齐全,按照考核内容对自己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交学校年度考核办公室。
2.学校考核小组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人一年来的工作进行综合测评打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实行优秀人员公示制度,对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至7个工作日,对于有异议的,考核领导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反映人通报调查结果。
4.考核等次意见须通知本人,有本人签名,否则不予承认。
霍山县单龙寺镇中心学校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