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025-03-20 09:50 来源:霍山县磨子潭镇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切实提高我镇教育系统处理突发事件的综合指挥能力和应急救援工作,确保第一时间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突发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减少学校及师生不必要的损失,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霍山县教育系统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教育系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安全应急工作原则

为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工作原则为: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积极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二)、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统一行动,令行禁止;凡完小学校(园)都要制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注意加强对各类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演练,统一指挥,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作,使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有条不紊。

(三)、以人为本,快速应对,科学处置,依法行政。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做到依法行政、科学合理、高效有序。

二、安全应急工作领导组及职责

镇中心学校成立安全应急工作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全镇安全事件应急工作。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挥:王先伍

副总指挥:汪  余方江  项斌

  员: 中心校二级机构负责人  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协调我镇教育系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3、统一调配应急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等。

4、宣布应急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5、根据安全事件的具体情况,联系上级领导机关和相关部门。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

 任:汪  

 :邵文虎  

1)及时研究相关情况,制定应急措施,按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协调全系统及时、稳妥地处置安全事件

2)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部署具体的应急工作。

3)针对应急预案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的应急工作。

(三)、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七个工作组

1、组织协调及事故调查组

  组  : 王先伍

  成  员:各校校长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分析研判事故形势,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2、警戒维护组:

 长:汪

 员:汪慧 方前明 各校安保人员

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攻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

3、紧急抢救组:

 长:项  

 员:邵文胜  各校报账员

开展现场施救。第一时间赶赴救援地点,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救援抢险。联系并配合公安、交警、消防、医护人员做好抢救工作。

4、信息联络组:

 长:余方江

 员:李文锦 各校通讯员

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负责指挥部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5、后勤保障工作组

 长:潘向阳

 员:郭钦 各校后勤人员   

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食宿安排,组织筹措、联系救援物资、车辆、办公设备等,确保救援迅速有效。协助做好救援其他工作。

6、应急机动组

 长:余方江

 员:各校教务主任  相关教职工  

所有未安排事务的教职工由指挥部临时确定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使用。

7、事故处理组:

组长: 

成员:王娟

事态稳定后处理领导小组要积极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做好维稳工作,并报总指挥长批准。事故相关责任人由应急指挥领导组会同相关单位根据情况作出处理。

三、应急流程

处置突发事件,坚持属地原则,上下联动、快速反应,一旦出现应急事件,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机构,实现应急联动。

主要步骤:

1、突发事件发生或预警:各校(园)对本校及辖区内教学点发生的突发事件或可能出现的安全紧急情况,必须在半小时内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2、信息核实汇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上报的应急信息后,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指挥部。

3、决定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有关应急事件的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如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办要迅速按照处置预案处置突发事件。

4、应急处置报告:应急办要及时将突发事件处理情况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工作处置解除后,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置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分级

根据事发,应急工作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三个等级,Ⅰ级应急适用于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Ⅱ级应急适用于中等等级的突发事件的应急,Ⅲ级应急适用于一般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应急的分级与启动由应急指挥部确定和宣布。

(二)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要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疏散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办人员应及时赶赴现场,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组织救援工作;同时,根据事件特点和严重程度,紧急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汇报(报警),力争及早调动有关单位及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救援。

3、应急救援工作应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损失程度扩大。

4、参加现场救援处置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5、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应急办所有人员、相关单位的人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做好值班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要经应急指挥部审批,统一口径,统一发布。应急办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后期工作

(一)总结分析,督查整改

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由应急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各校要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后期处置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办。同时,要及时查找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尽可能通过制度化建设,落实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制度,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应对同类事件的能力。镇中心校将限期督查整改情况。

(二)事故奖惩

1、严格追究瞒报、迟报、漏报信息责任。对突发事件隐报、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对未按照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不维护大局并影响救援工作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因应急处理不力,行动迟缓,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致使事故蔓延、扩大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事故中舍身忘己,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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