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土市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上土市中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各类值班人员应及时到岗,值班值守,维护宿舍安全与有序。
3、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严禁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宿舍。
4、非本校人员经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学校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须经管理员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广告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
7、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
8、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9、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本规定由校政教处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