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职称评聘的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2024-03-26 10:51 来源:霍山经济开发区幼儿园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职称评聘的程序

1.申请报名: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公布资格条件及指标数量,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职称评聘的人员,提供相关原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校职称评聘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与参评人员有利害关系的采取回避制度。

2.资格审查:依据职称评聘条件,由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审查报名者的资格,对照确定有效职称评聘名单。

3.综合考评:依据《霍山县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评聘人员综合考评办法》,由考评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综合个人相关业绩材料,进行考核评定,按不同职称评聘类别进行打分考评,将考评结果填写在《霍山县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教职工、岗位聘用评分表》,现场公布结果,考评组成员现场签字确认。

4.张榜公示:对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职称评聘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若无异议,被考评教师对个人考评结果进行确认,并领回个人资料。

5.手续办理:填写《六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职称评聘审核表》,按规定上报。审核通过,按聘用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二、职称晋升的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1.结果公示

对初步确定拟聘用职称评聘人员名单情况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个人对各自的考评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2.争议解决

学校设立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调解工作。如有异议,请致电学校电话0564-3902991.

校调解委员会由校委会代表、工会代表和学校教师代表组成。调解组织应听取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再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教代会制定的学校规章,进行复审,形成调解意见。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写成调解协议书,涉及人员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自觉遵守,参与调解人员签字,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协议书一式多份(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涉及人员各一份)

若争议无法调解,再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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