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新育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25-10-24 16:11 来源:霍山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霍山县教育局2025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全园师幼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幼儿为中心,保障幼儿健康与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霍山县教育局2025年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防治、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能力,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广大师幼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加强日常监测与预警,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或事件,能够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科学防控:依据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协同合作:加强幼儿园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社区等外部机构的协同合作,形成防控合力。

 、建立健全防控工作体系

(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桂玲(党员)(全面负责应急工作)

副组长:   (协助园长处理日常事务及突发事件)

 员:谭馨雨  谢小俊  汪钰钧  王亭亭(党员)  孙双双 (党员)  彭琼  胡光烨  班级教师  全体保安  项志来  

全面负责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沟通协调、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协调、调度。谭馨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成立应急工作专门机构

1.综合协调

 长:  

副组长:谭馨雨

 员:谢小俊  汪钰钧  王亭亭(党员)

孙双双(党员)      胡光烨(党员)  傅厚义  

 责:

负责统筹推进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无缝衔接。

汇总各组工作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制定和调整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负责督导、检查各科室、各班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晨午离检组

组长:汪钰钧

成员:大厅晨检行政副班  各班主班教师  保育员

职责:

负责每日晨、午、离园时的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监测。

对体温异常或有传染病相关症状的幼儿,及时转至健康观察室或就诊,并上报信息报告组。

督促幼儿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3. 信息报告组

组长:谭馨雨

成员: 谢小俊 汪钰钧 王亭亭(党员)  孙双双 (党员)    胡光烨(党员)

职责: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

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加强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

负责撰写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报告。

4.清洁消毒组

组长:汪钰钧

成员:全体保育员 保洁员 保安 杨群

职责:

负责幼儿园内各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涉及的场所和物品进行重点消毒。

加强对清洁消毒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消毒效果。

5. 物资保障组

组长:谢小俊  

成员: 孙双双(党员) 王亭亭(党员)

胡光烨(党员)  汪钰钧  彭琼

职责:

负责采购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物资,如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

确保物资储备充足,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加强对物资的管理和分发,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宣传教育组

组长:蔡淑敏(党员)

成员:孙双双(党员)  汪钰钧  王亭亭(党员)  主班教师

职责:

负责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幼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利用宣传栏、家长会、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向师生员工和家长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加强对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和反馈,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效果。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案八制”

制定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以及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幼儿晨午离园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幼儿免疫规划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八项制度。各项制度分解到幼儿园各部门,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将责任明确到具体的教职员工,并准备好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记录表。个方案”、“八项制度”要结合园情,细化到一日活动每一个环节和流程、所有活动的时间节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方案”、“八项制度”必须报幼儿园行政会讨论、上报中心校审核后实施。(责任人:  敏、谭馨雨

(四)加强沟通,联防联控

明确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与霍山县教育局(0564—5022920)霍山县卫健委(0564-5022956)、霍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64-5022870城关中心学校( 0564-5101193)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责任人:  敏、谭馨雨

四、应急处置

(一)幼儿入园晨检(一次晨检)

门口值日教师负责测体温、将体温异常幼儿情况告知家长和保健员,并嘱咐该幼儿家长带幼儿到医院就诊,并要求家长如有其它情况要及时与班级教师联系。

保健员汪钰钧负责对体温异常幼儿进行体温复检、记录异常幼儿情况并报告疫情报告人谭馨雨,依次上报后勤负责人周敏

要求:幼儿有序排队等候。

流程:门口值日教师在大门口处负责给幼儿进行测量体温(正常)保健员汪钰钧、行政副班口腔、手(正常)→幼儿自行入班保育员在班级门口给幼儿进行二次晨检,检查幼儿口腔、手、身体其他等部位,并检查幼儿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二次晨检幼儿正常后方可进班)。

(二)异常者处理

1.幼儿在家:幼儿在家由家长测体温、观看幼儿情绪及外观,当幼儿在家出现体温监测异常(腋温≥37.3 ℃、额温≥36.8 ℃)或有其他异常的,家长打电话向班级教师请假然后教师告知家长应带幼儿到医院就诊,并嘱咐保持随时联系→同时教师将体温异常幼儿填入《因病缺勤追踪明细表》《因病缺勤追踪汇总表》

2.幼儿园门口:值日教师测幼儿额头,发现其额温异常(腋温≥37.3 ℃、额温≥36.8 ℃)→告知该家长到医院就诊,要求家长若幼儿有其它情况应及时与班级教师联系

3.在幼儿园内发现幼儿异常处理流程

班级老师发现幼儿状态低落→第一发现人减少该幼儿与班级其他幼儿及教师的接触→测温异常(腋温≥37.3 ℃、额温≥36.8 ℃)→班级教师将幼儿的状况如实上报给保健员汪钰钧,保健员再报给疫情报告人谭馨雨,同时配班教师记录幼儿异常情况→疫情报告人谭馨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副班教师将异常幼儿带往健康隔离→班级老师通知家长来接幼儿并询问幼儿近期相关情况→卫生保健员汪钰钧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幼儿体温并记录异常幼儿相关情况→家长来园接幼儿,陪伴教师将幼儿送至幼儿园门口,告知家长去医院就诊汪钰钧对健康隔离室及幼儿所有走过的路线进行消毒并记录,并督促班级保育员对幼儿活动场所和接触过的所有相关物品进行立即消杀。

4.发热及传染性疾病幼儿病愈入园需携带病愈证明到卫生保健员汪钰钧老师处开复课证明家长携带病愈证明和复课证明到配班教师报到配班教师核实信息告知家长可以入园入班。

(三)处置流程

1.疫情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现:晨午离检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教职工、家长报告异常情况。(责任人:当日主班教师  汪钰钧)

2.初步处置:晨午离检组立即将异常情况报告给保健医,保健医进行初步诊断,并报告给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责任人:汪钰钧)

3.信息上报:信息报告组负责收集、整理疫情或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并及时上报给上级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责任人:谭馨雨)

4.隔离观察:对于疑似病例,综合协调组负责协调将患儿送至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通知家长接回就医。(责任人:周  敏)

5.环境消毒:清洁消毒组负责对患儿所在班级、教室、玩具等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幼儿园环境安全。(责任人:谢小俊)

6.物资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物资支持。(责任人:谢小俊)

7.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组负责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人:蔡淑敏  王亭亭)

8.后续跟踪:晨午离检组和信息报告组负责跟踪患儿病情和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责任人:汪钰钧、谭馨雨)

五、善后处理

1.总结经验教训: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分析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责任人:杨桂玲)

2.完善预案: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人:周  敏)

3.表彰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周  敏)

4.恢复教学秩序:在确保幼儿园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责任人:谭馨雨、孙双双)

5.清洁消毒组对涉及的场所和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责任人:谢小俊、汪钰钧)

6.宣传教育组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责任人:蔡淑敏、王亭亭)

六、责任追究

幼儿园配合相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疫情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在幼儿园突发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

1.本预案由幼儿园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领导小组组织修订。

 

 

 

霍山县新育幼儿园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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