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新育幼儿园消防应急预案
为应对幼儿园突发火灾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保证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幼儿园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保证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我园实际和结合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原则。
(一)早预防。即要求幼儿园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幼儿园内的各种消防隐患。
(二)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 。
(四)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消防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火灾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 。
二、一旦学校出现突发火灾事故,立即启动以下各职能人员,全力投入事故的处理工作。
(一) 应急人员准备
组长 :杨桂玲
副组长:周敏
组员 :蔡淑敏、谢小俊、孙双双、王亭亭、汪钰钧、胡光烨、谭馨雨、各班级班主任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不推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第一时间紧急上报;拨打119;稳定师幼情绪、与幼儿家长联系等)。
(三)组织各班主任管好各班幼儿。
三、突发火灾事件的具体处置对策
(一)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
(二)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三)在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领导报告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
(四)组织师幼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不得组织幼儿抢险,扑救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五)学校有关人员第一时间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消防大队来之前切掉火区电源,带上灭火器材和使用消防设施进行灭火,抢救学校财产,尽可能使学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四、扑救方法
(一)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二)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五、注意事项
(一)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三)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四)严禁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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