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课安全规范

2024-03-29 10:54 来源:霍山县衡山镇东城中心学校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课安全工作管理,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教师职责

    1.实验教师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则,维护、管理好实验教学仪器,使教学仪器处于完好的备用状态,这是保证实验安全的必要条件。 

 2.实验教师必须保证实验课的安全,遵循实验规程, 教育学生能正确使用仪器,确保安全,严禁发生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伤害或中毒事件。
    3.
实验教师不能擅自离岗,使学生脱离教师的管理视线,要在整个实验过程中进行巡查,指导、监督学生完成实验。
    4.
教具、仪器、药品要分类编号,加强对有毒、强碱等药品的管理,禁止学生私自进入实验室,严防化学药品流失。
    5.
实验教师必须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完成后组织学生打扫好卫生并将仪器收拾整齐,关好门窗并注意切断开水源、电源。
    6.
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学校规定,不得私自将实验仪器或药品等借给他人或带出实验室。

 7.易燃、有毒品由指定专人保管,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8.
按规定放置氧气瓶、氢气瓶、乙炔发生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9.实验室要配备卫生箱,以便进行临时简易救护。

二、学生实验守则

1.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写出预习报告,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2.实验时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培养良好的学风。

3.认真操作、细心观察,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数据的记录,独立完成实验。

    4.服从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防止损坏仪器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注意安全。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报请教师和实验员及时处理。
    5.
要爱护仪器,对仪器性能不了解时不能随意扭动。未经许可,各组仪器不得任意调换使用。
    6.
如有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7.
实验完毕,应将数据记录交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并经教师检查仪器有无缺损,然后整理好仪器,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方能离开实验室。
    8.
根据要求,认真书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老师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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