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佛庵中学文明班级评比实施细则

2025-03-20 09:46 来源:霍山县诸佛庵中学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加强班级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全校师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班级工作朝着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建立优良班风、学风和校风。特制定本方案。

1、评比范围:全校所有班级

2、评比内容:

(1)上课(自习)(2)三操、升旗(3)起床和就寝(午休)(4)德行(5)班务(6)卫生

3、评比办法:

(1)每日检查,记录结果,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

(2)学期总成绩,作为班主任津贴发放重要依据之一。

(3)学年总评产生优秀班主任。

附:各项评比细则

一、上课(自习)、进出校门纪律量化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人:行政值班教学督查人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进出校门未按要求佩带胸卡

2、上课及自习期间长时间在趴在桌上睡觉

3、上课时间看与课堂内容无关的书刊或吃零食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1分/人次

1、在校园内乱扔果壳纸屑

2、迟到、早退、旷课(提前就餐按早退论处)

3、穿拖鞋或穿挎膀背心;留长发;穿高跟鞋;染汤发

4、上课铃响后,整体进入状态慢,多处说话

(三)、在教学楼内大声喧哗、跑动、打球,影响他人、他班学习视情节,扣1分/人次

二、三操、升旗量化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人:行政值班人员、教育教学督查人员

早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迟到

2、缺勤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跑操时有打闹现象

2、队列不整齐、步调不一致

(三)、出操人数以行进中为准,队列太乱,查不清人数,加扣10分

(四)、做广播操要求同课间操

课间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迟到

2、说笑

3、不按音乐节奏做操

4、缺勤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做操时有打闹现象

2、队列不整齐

3、“出工不出力”站着不做

4、做完操,不听从指挥,解散时冲跑

眼保健操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不做

2、做操时说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做操时出教室

2、下位、串桌

升旗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迟到或缺勤

2、衣着不整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

1、队列不整齐

2、不严肃认真,有说笑现象

3、国歌奏响时,有走动者

(三)、起床、就寝(午休)、纪律量化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人:行政值班人员、教育教学督查人员、生活辅导员

(一)、起床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值班人员催促起床后,仍赖床不动

2、在走廊洗漱或水倒在走廊上

3、在洗手间外间小便

(二)、就寝熄灯后(含午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

1、在宿舍内小声说话

2、在宿舍内洗漱或在走廊倒水

3、吃东西

4、在楼道内跑动

5、打手电看书等

三、就寝熄灯后(含午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1分/人次

1、大声说话,喊叫

2、下棋、打扑克、听收(录)音机、看小说

3、说粗痞、下流话

4、未请批准留宿外人者

5、点蜡烛

6、伺机外出

7、从事体育活动

(四)、未经班主任同意,手续不完善,在校外住宿,每人次扣10分。

(五)、突击检查(扣2分)

1、一个烟头

2、一床被子未叠

3、地面未扫

4、地面有赃物

5、物品摆放零乱

6、门未锁

7、墙面乱涂乱画

8、楼层卫生值日未打扫者

9、名单未贴

10、名单未按要求张贴

四、德行量化检查评分细则

检查人:行政值班相关部门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10分/人次

1、骂人、打架

2、早恋

3、破坏公物

4、考试作弊

5、未经批准,出入校门

6、赌博

7、上网及在网吧逗留

8、饮酒

五、班务量化评分细则

检查人:行政值班相关部门

(一)、教室无人时关门、关窗、关灯。(发现未关每次扣1分)

(二)、控制住宿生出入校门,每月不超过30人次,超过一人次扣1分。

(三)、班容、班貌:班级布置、班训、板报等酌情扣10分

六、卫生量化检查评比细则

(参照爱卫会制订细则)

检查人:爱卫会、生活辅导员

坚持量化的原则,执行每周一大扫、每天二扫一捡制度,从高分到低分按三个30%的比例,分别按30、20、10分计算。连续三月倒数后三名者,此项不得分。

七、加分因素: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加5~10分/人次

1、拾金不昧(根据价值适当加分)

2、助人为乐

3、大型活动表现优秀(获奖)者(校内竞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学生个人奖以最高一项计,重复计算;集体奖乘以系数折合)

4、为学校争得荣誉者(市级及市级以上加20分;县级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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